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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高桥边检站全面落实公安部12项便民服务措施
发布时间:2012-1-17 录入:伊人
  

    今天上午,外高桥边检站为巴拿马籍“海一”轮船员家属杜女士签发了长期有效登轮证,在证件有效期内,她可在全国任何一个对外开放港口(港区)登轮会亲,并随丈夫工作的船舶在国内港口间移泊。这是公安部十二项便民服务举措推出后,上海边检机关首次签发此类证件。

    根据公安部最新规定,今年起,中国籍船员家属或登轮作业人员在向外国籍或港澳籍船舶停靠的港口边检机关申领登轮证件后,在证件有效期内,船员家属可持该证在全国任何一个对外开放港口(港区)登该船员服务船舶会亲,并随该船舶在国内港口间移泊。

    杜女士的丈夫林先生在巴拿马籍“海一”轮上工作,该轮常年航行于国际航线,回国时间往往较短,且需要在国内各港口间往来。每次林先生回国,刘女士都不得不提前赶赴“海一”轮靠泊港口办理登轮证件,以便登轮和丈夫团聚。

    如果丈夫工作的船舶开往国内其他港口,她想在国内再见丈夫一面的话,须申办《随船工作证》,或下船后前往国内下一港再办证登轮,费时费力。

    外高桥边检站民警告诉记者:过去边检机关签发的船员家属登轮证只能使用一个航次,也就是说船员每出入境一次,船员家属就需要从新办理,而此次根据公安部12项便民措施签发的新的长期登轮证则没有航次限制,只要在有效期内,都能使用。

    记者了解到,除了上述这项措施外,十二项措施里还包括了为特定船员签发年度多航次有效登陆证件、提供全国联网查询出入境记录服务、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籍人员以及外国籍机组人员、船员免填《外国人入境卡》《外国人出境卡》等一系列简化手续便利通关举措,能够为广大出入境人员提供更为便捷的人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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